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胡树祥、吴满意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文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超级 Account发布时间:2006-12-18浏览次数:2790


    科学引导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必须有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做基础和支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新教材的出版和使用,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深化改革的结果,更是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厚重历史使命感的直接体现。《基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并构成全书的主线,以“四有”新人为落脚点和目标,将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内在地融合为一体,体系缜密,内容精炼,语言流畅,是一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的高质量高水平教材。新教材的使用将有助于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有助于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取得新的进展。

    笔者认为《基础》新教材具有以下鲜明特色:

    显著的“结合”特色

    科学引导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离不开优秀的教材,而一部好的教材,又总是在内容的编写上呈现出显著的“结合”特色,总是与学生个体实际、时代特征、党和国家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

    一是与大学生实际的结合。

    《基础》以“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为绪论,针对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大一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直接切入主题,并通过后面章节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所需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内容的依次展开,鲜明地昭示出该课程与大学生成长成才实际相结合的特征。

    二是与时代特征的结合。

    怎样在时代变动的大背景下,结合时代特征科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达到理想的彼岸,十分关键。《基础》不是孤立、单纯地对待时代特征,而是将其内在地与课程本身的内容流畅地结合在一起,体现出教育内容、培养目标的时代性和学科研究成果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三是与党和国家需要的结合。

    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就必须将大学生的培养与党和国家的需要紧密结合在一起。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十六大”后,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新要求,经过2004年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调研,2005年初《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确立了高校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05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作为四门必修课之一。

    《基础》通过吸收“98方案”的成功经验,实现了教材内容的建设与学生实际、时代特征以及党和国家需要的内在结合,体现了《基础》与时俱进的品格与特色。

    鲜明的科学性

    从教学规律上讲,“基础”最适合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入门课程,但这并非意味着在内容建构方面可以“轻描淡写”或随意从之。它依然需要遵循、坚持和体现三大规律性原则。

    一是《基础》从宏观层面遵循和坚持了党和国家的意志在高校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教学中充分体现的原则。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基础”课程的开设,主要通过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创造人生价值,协调个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锤炼社会主义所需的道德品质与修养,做“四有”新人。显然,《基础》不单纯对学生进行知识性、学术性的一般描述和讲解,而是通过体系与章节内容的安排更加鲜明凸现了课程的思想性、政治性和阶级性,由此坚持了“基础”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才培养性质,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

    二是《基础》从中观层面遵循和坚持了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校学生立志、树德、做人、成才教育中充分体现的原则。

    作为大学生入门课程,《基础》针对大学生的实际状况、时代特征以及党和国家需要,在思想教育部分(从绪论到第三章)围绕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将爱国主义作为重点,对人生目的、态度和评判标准等基本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阐发;在道德教育部分(第四章到第五、第六章绝大部分)围绕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思路,较为集中地阐释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理论前提、内容和具体要求;在法律教育部分(第七章、第八章以及第五、第六章相关部分)则又遵循从具体到抽象的逻辑思路系统阐发了社会主义法律教育的内容,并通过将相关内容与公共生活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要求,较系统地将社会主义法律教育呈现在大学生面前,使大一学生更易于从整体上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当然,大学阶段,学生主要表现为“潜人才”而非“显人才”。《基础》的这种设计,把握了道德教育的内化与外化以及教与学的双向互动规律,细致考察和处理了道德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使该课程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围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炼之以意、树之以信、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逻辑与实践思路展开。

    三是《基础》从微观层面遵循了大学生个体成长成才需求规律,坚持促进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中充分体现的原则。

    2003年至2004年,教育部为深化改革、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展开了大规模、深入细致的调研。我们针对当时管理体制组发放的各类问卷进行的统计表明,多数学生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均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可以培养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显然,在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毋庸讳言,这两门课的教育教学也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和吸引力、感染力不足的问题。因而,必须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大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学业深造、就业与创业、个性化需求等问题进行教育,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使“基础”课教学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作者分别为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