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均衡发展中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徐清泉在文汇报发表的文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超级 Account发布时间:2007-07-03浏览次数:2438


    ●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赖于市民素质的全面提升,而市民素质的全面提升又离不开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假如仅仅将一些发达国家城市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良好形象归结于其法制规章的健全是不全面的,起码还与其教育的普及发达、文明的积累进步密切相关,说到底是和市民素质的整体进化密切相关

    ●教育事业必须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之路。教育应该首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突出公益性特点,夯实义务教育的基础,要注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而不是教育规模的简单放大

    ●在城区和乡村、优质和非优质的教育资源分布很不均衡的情况下,在农民和普通市民受教育选择机会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应当借助行政调控、多元办学及社会监督等方式,使一些优质教育资源向人口密度高的都市城郊和周边城镇转移落地,向普通市民群体倾斜,从而让更多的市民和农民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

    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赖于市民素质的全面提升,而市民素质的全面提升又离不开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习近平同志在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全面提升市民素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这一决断既明智又科学,不仅符合国际大都市的发展规律,也很切合国情和市情。

    从国际范围内来看,纽约、巴黎、伦敦等作为已受公认的国际大都市,都无一例外地具有十分发达的教育体系。其文盲比例要远低于发展中国家,每百人的高校入学率则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具备了此类教育优势,则其市民就不会有万人争走高考“独木桥”的“落地”恐慌,也不会有家长心忧子女入不了好幼儿园、进不了重点中小学的焦虑懊丧。显然,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势必要求教育提供方和教育购买方所形成的市场交易架构是对等均衡的,教育资源分布是相对合理的,各类教育服务也是适销对路、可供多次选择的。有此前提,则名校与非名校对受教育的个人而言,就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适合自己和不适合自己的区别。即使是自视甚高的所谓“出身高贵”的哈佛剑桥类毕业生,照样要和其他求职者一样来接受职业门槛对个人品行和实践能力的平等检验。

    接受良好的教育乃至接受起码的高等教育,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大都市完成市民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渠道。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我们时常会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城市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良好形象。假如仅仅将之归结于其法制规章的健全显然是不全面,起码还与其教育的普及发达、文明的积累进步密切相关,说到底是和市民素质的整体进化密切相关。

    我国的教育事业尚处于国有部分在改革盘整、民办部分在起步提高的发展阶段,教育资源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也处于分布亟待调整的阶段。高等教育乃至优质的中小学教育、托幼教育事实上成为了稀缺资源。尽管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教育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市场社会对行情见涨的人力资本的急速呼唤,已经硬性压缩了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对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及教育总量理性扩容的客观历史进程。

    在此情形下,难免会出现好高骛远、短期冒进现象,从而背离协调发展、科学发展的原则,于是教育提供方与教育购买方的供求矛盾、非均衡矛盾会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在优质教育资源基本上还处于独家公办垄断的情况下,就必定会形成优质教育服务和少数知名院校“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卖方市场强者为王局面。更尴尬的是,教育购买方大多受急功近利思想影响,片面笃信“学而优则仕”、“学而优则富”的教条,反倒忽略了教育的人文境界追求。遭此格局,人们就不难见到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戕害教育发展的以下一些事实:如高考移民、高考作弊、高招违规,以及重点中小学招生中通行的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等各种潜规则,而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教育质量、品德塑造、能力培养等客观上成为了被严重忽略的部分。显然,这对国民素质的健康提升是十分不利的,对构建和谐社会也是有害无益的。

    教育是千秋大计,教育事业必须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之路。教育应该首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突出公益性特点,夯实义务教育的基础,要注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而不是教育规模的简单放大。正因如此,市第九次党代会的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大力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积极发展面向市场的职业教育,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农村的城市化过程、城郊的都市化过程还比较漫长,所以在城区和乡村、优质和非优质的教育资源分布很不均衡的情况下,在农民和普通市民受教育选择机会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应当借助行政调控、多元办学及社会监督等方式,使一些优质教育资源向人口密度高的都市城郊和周边城镇转移落地,向普通市民群体倾斜,从而让更多的市民和农民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明确强调,要“着眼于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激发活力,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鼓励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转移。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重视老年教育,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毋庸置疑,只有教育事业实现了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只有市民子弟与农民子弟、高门大户与普通百姓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实现了相对的公平共享,并真正做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只有教育的质量获得了实质性的不断提高,市民的素质才会在总体上有全面的提升。基于这种理解,教育提供方和教育购买方特别需要具备以下两方面认识:

    第一,任何学校教育,都只能在有限时段内,对受教育者实施阶段性的社会化塑造,它并不能取代社会进步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更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现实对市民素质乃至国民素质全面提升的要求。所以,真正优秀的学校教育,应当是注重内涵发展、注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是注重“授人渔”而不是“授人鱼”的素质提升。

    第二,在就业方式已经完全社会化、市场化了的前提下,教育购买方(学生家长)要对高考高招、中考中招等“事关”子女未来发展的任何可能结果,抱理性、平和、宽容的态度,因事实已经充分表明:进了高校、进了重点,并不就意味着进了未来发展的“保险箱”;相反,未进高校、未进重点,也并不意味着人生的道路就走进了“死胡同”。只要能够激发我们的下一代具备一个笑对未来、认清自我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则他们终会在人生的途程中越走越好。(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思想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