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评价指标应该多元——熊丙奇在南方都市报发表的文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搜索结果发布时间:2010-02-20浏览次数:1197


 人保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人,比2009年的611万多19万人,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人保部门表示,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7%,今年将力争使2010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2月16日《济南日报》)。

  人保部“下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与过去几年颇为类似。去年我国大学生就业受金融危机影响,人保部确定的大学生初次就业率目标也是70%左右,最终基本上“圆满”地完成任务,官方公布的初次就业率达到68%。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有高校人士告诉我,哪怕有关部门下达的就业率目标为80%,这一目标照样“可以”完成。高校就业率造假,早已不是新闻,学校可以造出70%初次就业率数据,当然也就可以造出80%的数据,只不过多花一些精力,多让一些学生“被就业”和“被要求就业”而已。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近年来屡遭社会舆论诟病,有关部门却不为所动,依旧坚持传统的统计方法。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为工作方便和为制造就业业绩的统计方法,再“坚持”下去,将严重误导高校办学,并让受教育者对当前的就业形势产生误解。据媒体报道,人保部特别提醒毕业生不可盲目乐观,要对经济和就业回暖有个清醒的认识,但导致大学生就业定位不准的最主要因素就是政府部门和高校发布的就业信息———某校真实就业率可能只有30%,公布的数据却达80%,学生的“乐观”能不盲目吗?

  在我国当前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评价每所大学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是有必要的,但评价指标应该多元,而且不同层次的学校应该采取不同的评价体系。就评价指标而言,初次就业率的统计是不恰当的,而应该统计和评价毕业半年和一年之后的就业率。目前政府部门把初次就业率作为最重要的考评指标,导致所有高校都有把最后一年作为就业年,正常的教学活动,包括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都为毕业找工作让路,大学生接受的教育严重缩水,影响质量,反过来又加剧就业难——— 用人单位对质量缩水的大学生评价总体不高。统计半年或一年后的就业率,符合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实际,也能引导学校关注毕业学生的事业发展。

  对所有高校采取同样的评价指标也不恰当。从大学教育来说,培养职业人才的高职学校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地方本科院校,应以就业为导向办学,考察这些学校的办学质量,就业率应是重要指标。而对于定位为精英教育的985高校和211高校来说,办学以能力为导向,考察这些学校的办学质量,应该以同行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评价、校友捐赠率为指标(在美国,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更强调过程评价,由于有自由申请入学制度和自由转学制度,新生选择性、新生留校率、毕业率、教学资源、校友捐赠率是评价的重要指标),如果按照就业率指标评价,就往往不如高职。这几年来,有人以研究生就业率不如高职来评价研究生教育,还有人以本科生动手能力不如高职生来评价本科教育质量,都是因为不了解各类不同学校应有不同的办学定位。以单一的就业率指标评价所有高校,让所有高校办学趋同,这也是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同抢一个岗位的重要原因。

  除了媒体曝光的就业率造假之外,在就业率统计中,把升学、留学也作为“就业”来统计,则是就业率指标的明显硬伤。依照这种统计法,我国2010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至少已达7%———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43.6万人,博士研究生招生6.15万人。这种统计方法,使政府部门将研究生教育作为就业的蓄水池,而高校为提高本校的“就业率”,一再扩大本校学生的直研比例。因此,即便统计就业率也应该统计实际就业人数与真实就业人数的比例,而不是把升学也作为就业,造成就业率的虚高。

  要让高校就业工作与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和大学生就业环境改善形成良性循环,还应该有不同的就业评价体系,以使高校有明确的办学定位,并根据不同的办学定位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