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创新中聚合中国发展动力——林尚立在文汇报发表的文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超级 Account发布时间:2007-01-08浏览次数:1599


    中国发展进一步的制度学习与制度创新,应该在努力使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跃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的同时,也努力使中国的国家自主跃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制度的自主,从而使国家的发展与繁荣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展开。

    现代人类文明的三大推动力量

    现代化的出现,使人类社会发展有了共同的发展取向与目标。纵观现代化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现代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在三大推动力量下展开的:即人的发展、制度的建构与科学的进步。人的发展,使人获得日益自主和独立的空间;制度的建构,使财富的增长与公共秩序完善形成内在的统一;科学的进步,使有限的资源在无边的智慧中获得无限的能量。对于现代文明发展来说,这三大推动力量是有机统一在一起的,但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决定了在现代文明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起决定作用的力量是不同的。

    在现代文明诞生的时代,人的解放与人的发展是决定性的力量;在工业革命时代,现代科学的诞生与发展是决定性的力量;在现代国家确立与发展的时代,制度的建构与创新是决定性的力量。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不论对发达国家来说,还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三大动力都同时对国家发展起推动作用。现代各国发展经验表明:有效开发这三大动力并予以有效组合,是实现一个国家有效成长的关键。

    用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逻辑来透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可以发现,中国发展的内在力量就来自其积极开发和组合这三大推动力量。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分权、制度学习和振兴科技开始的。分权的直接成果就是使中国社会的百姓逐渐从对国家的依赖中获得个体的独立;制度学习的成果就是在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使得日益自主的社会个体有了自我发展的体制空间。振兴科技,使得知识分子重新回到权力的舞台,重新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中坚力量。这三大动力的出现,催生了中国社会的高度成长。我们从深圳高速发展中,看到制度创新所具有的改造社会的力量;从浙江民营企业的快速成长中,看到自主的个体和市场机制所具有的激活社会的力量;从北京中关村的繁荣中,看到技术创新所具有的提升社会的力量。这三大动力,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和高速进步;更为重要的是,它们把中国社会的发展推入了人类文明发展的轨道,使中国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发展相衔接,自觉地按照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来发展社会,建设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借人类文明的成就而得到全面发展;人类文明因中国的进步而得到丰富和发展。

    然而,必须看到,我们虽然依据现代人类文明发展的内在逻辑,开发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三大动力,但它们总体上还是各自发挥作用,尚未实现有效的组合,具体体现为:个体的自主和科技的创新,还无法获得全面的制度保障;市场的机制与力量还无法创造更为优良的科技创新空间,也还无法建构更为通畅的渠道使科技创新迅速转化为生产力。这三大动力不能有效组合,不但限制了这三大动力整体功效的发挥,而且也限制了三大动力自身发展的内在空间。所以,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的未来发展必然面临瓶颈。

    发挥三大动力的作用,关键在于制度创新

    要深化三大发展动力,发挥三大动力的作用,就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组合。而这种组合的关键就在于制度创新,其实质意义在于,用制度的力量保障个体的自主与社会的活力;同时也用制度的力量促进国家的科技创新。由于制度同时关照到个体的自主、社会的活力以及科技的创新,那么这种制度创新的过程,也就是把中国社会发展的三大动力有机组合为一个合力,创造整体功效的过程。为此,在2006年,中国社会搭建了两大制度创新平台:一是社会制度创新平台。这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战略。在这个战略中,制度建设将成为维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提升社会活力的重要途径。这种制度建设,不仅涉及到国家生活层面,而且涉及到社会生活层面;不仅涉及个人自主权利的保障,而且涉及社会治理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二是研发制度创新平台。这就是建设创新性国家的国家发展战略。这个战略强调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创新,将教育、科研、生产和市场有机统一起来,在有效的政府主导下,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人才开发体系,以全面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从面上看,这两大制度创新平台之间是有距离的,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其联系点在于它们内在的关注是共同的,即个体的自主、社会的活力、市场的效应以及发展的动力。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说,中国发展的下一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两大国家发展战略的实现程度,而决定这种实现程度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的能力与可能达到的水平。这就要求中国未来的发展必须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为此,我们一方面不能停止改革开放之后开始的制度学习进程,另一方面要在充分把握中国发展的内在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要求以及人类文明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大胆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以建构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体系。

    任何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在完成了政治自主、经济自主之后,就必须完成制度自主。简单来说,制度自主就是国家全面拥有通过制度手段解决自身生存与发展问题,并使国家与社会得以不断进步的制度积累和制度创新能力 。中国的发展虽然有一定的制度基础,但从国家建设角度看,尚未达到这种制度自主。这就意味着中国发展进一步的制度学习与制度创新,应该在努力使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跃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的同时,也努力使中国的国家自主跃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制度的自主,从而使国家的发展与繁荣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展开。(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来源:文汇报200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