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5-01-18浏览次数:6909

 
各学院、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05年寒假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按照校历,1月22日至2月19日放寒假,2月20日新学期开学注册,2月21日起正式上课。各学院、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在完成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前提下,由各学院、各单位安排假期休息。机关和校直属部门从1月26日开始轮休,2月18日正式上班。校产及后勤所属单位根据工作特点安排休息。
  三、保卫部门要会同各学院、各部门安排好寒假(包括春节)期间办公楼、教学楼及宿舍的值班,值班名单请于1月20日前分别报校办公室(新办公楼1007室)和保卫处。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维护假期的安全与稳定。要加强与校总值班的联系(校总值班电话为64322647,24小时有人)。
  四、各单位在放假前应对物资、设备、实验室、车间、宿舍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各机要部门要对文件进行清理,做好保密工作。
  五、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过文明、健康、有意义的春节和寒假”的教育,安排好假期在校学生的生活。同时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假期安全。
  六、各学院、各单位的领导要关心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尤其要关心生活困难、体弱多病以及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七、要继续提倡和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认真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春节期间由学校组织团拜活动,时间定于2月7日(农历十二月廿九小年夜)上午9时,地点为香樟苑三楼多功能厅。
  八、机关及有关部门1月26日至2月17日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2月18日起恢复常规时间办公。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05年1月17日